三峡日报讯(通讯员毛国清、邵虹侠)近日,兴山县人民法院、西陵区人民法院高效联动,腾退清场宜昌城区一处楼房和土地,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被执行人宜昌某机械公司向三峡农商银行借款2500万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因经营问题无力偿还。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三峡农商银行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因被执行人的干扰,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兴山法院承办该案。兴山法院迅速采取措施,与被执行人协调还款事宜,并于当年12月下达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涉案的房产和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三峡农商银行抵偿债务。
今年6月12日,兴山法院决定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先行腾退办公楼及部分厂房设备。6月30日,双方就剩余占用资产进行了实际交付。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