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汝南,通讯员匡柏学、王尹涛、王振威、李理)7月6日,湘鄂七县市“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首次轮值座谈会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举行, 标志着湘鄂七县市“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正式启航。
去年以来,五峰在全省首创“林长制+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司林业五部门工作职能,开展涉林案件联合查处和公开庭审、涉林矛盾纠纷化解、林业法律法规宣讲。此次区域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五峰在探索“林长+”新机制过程中的又一创新,协议双方将坚持“共建、共管、共护、共享”原则,在县域边界区域,围绕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七个方面开展合作,构建公检法司、林业五部门跨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达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主法治有机统一。
湖南石门,湖北巴东、鹤峰、松滋、长阳、宜都、五峰七县市党委政府、公检法司林五部门,宜昌市林长制办公室、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