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聂莹)7月12日上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向某兰诉被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第三人邹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发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水利和湖泊局政策法规股6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该案系原告向某兰诉第三人邹某修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引发的行政争议。开庭前长阳法院综合审判庭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书面告知“出庭出声”义务,力促“一把手”出庭应诉。
庭审中,出庭负责人表明了应诉态度,陈述了答辩意见,全面回应了原告的诉辩请求,并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了辩论意见。
今年以来,长阳法院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好释法明理、跟进疏导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