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孙晓陵、通讯员付文婷)8月16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认真落实劳模待遇,及时解决劳模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市启动2023年省部级劳模和市级劳模困难补助申报发放工作。
据介绍,补助对象包括: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模(含享受待遇者)和宜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省部级困难劳模的补助,按照《湖北省省部级困难劳动模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175号)要求执行。市级困难劳模的补助,按照《宜昌市劳动模范待遇执行办法》(宜市财建发〔2020〕65号)要求执行。此外,我市今年继续为市级离退休职工劳模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民劳模进行健康体检,标准为每人800元。
申报程序为劳模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委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劳模困难补助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初审、县级工会复审后报市总工会。市直各产业(行业)、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省在宜单位工会,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及佐明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联系电话:0717-625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