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肖行、通讯员李咏霜)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全省率先对集中采购工程类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目前网上商城进驻工程类中小企业共263家。
围绕提高工程领域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全市对于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全市认真执行工程领域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及时修订工程建设项目示范文本,调整完善评标制度,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嵌入工程建设示范文本。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嵌于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交易系统中嵌入“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模板。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必须进行面向中小企业类型、执行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式等选项设置,根据选项填写相应给予合同份额比例或价格评审优惠参数。
为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工程类政府采购成本,全市采取中小企业“零费用”参与政府采购,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免收质量保证金。政策实施以来,共为1234个政府采购工程减免投标保证金32.16亿元,减免履约保证金17.39亿元。同时,宜昌在全省率先在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领域同步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现零成本投标。自上线以来,累计为市场主体节约CA证书费用23.72万元。实施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近年来,结合《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我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禁止对企业实施差别待遇和歧视性待遇条款,破除对企业设立的隐形门槛和壁垒,并通过关联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