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肖行、通讯员李咏霜)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通过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出台《宜昌市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办法》,建立起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5个步骤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在294家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
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随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设置绩效目标。所有市级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统一制定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对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进行审核,从预算目标编制环节开展绩效控制。在需求编制阶段,将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采购需求,实现绩效目标对采购需求的有效控制;采购评审阶段,根据目标设定相关评审因素,过程中体现绩效导向;合同订立阶段,明确绩效要求和验收责任,后期持续监控合同执行情况;履约验收阶段,根据绩效要求开展验收并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全市每年度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今年,市财政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预算单位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政府采购组织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和财政再评,评价结果报本级政府,为政府决策和资金安排提供依据。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引导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项目规划、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和分析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全市不断细化优化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将内部控制纳入绩效评价,开展全方位绩效管理,每季度开展绩效监控,每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单位采购活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政府采购“零费用”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等进行打分。在市级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管理中,针对具体采购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开展绩效评价。针对政府采购行为设置财务管理指标,考核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评价政策执行规范程度。通过全过程绩效管理,更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起到了调控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