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从1994年起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试点,1996年县人民政府第11号令《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09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明确了老农保与新制度的衔接政策。2011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也明确了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定的衔接办法。自2008年以来,我县通过电话通知、寄送《公开信》、电视流动字幕等形式,告知老农保参保人员办理衔接、清退手续,但截止目前,全县仍有253名参保人员未办理衔接或清退。现再次公告,请未办理衔接、清退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