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陈丹华、胡馥馨)近日,由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当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标志着该市轻微刑事案件全面转入轻案快办协作的新模式。
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符合速裁速判条件。
按照速裁案件的出庭程序要求,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就案件事实以及量刑情节提出量刑建议。法官在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及最后陈述后,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今年8月,该市出台《当阳市刑事案件速裁实施办法(试行)》,在当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立刑事速裁法庭,对于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36小时内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及时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