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王俊)近日,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复查工作中,已完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初步评价。据不完全统计,14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5个乡镇(街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高新区3个街办园区未统计)、160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高新区44个基层组织未统计)均达到《验收标准》规定指标要求。
5月开始,市司法局成立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自查复查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指导各地各单位对照验收标准平台建设、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11大项目42个具体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复查复评、抽查核查。
根据全市自查复查核查结果,市司法局将结合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针对短板弱项,指导督促整改,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地,推动宜昌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