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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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4版:时事 绿色长江 壮美三峡

“智”汇壮美三峡 共护绿色长江

——“长江大保护·三峡论坛”专家学者发言摘登

张毅敏

陈恋

谭鑫

王永强

提升长江流域塑料污染管控能力

民盟江苏省委员会生态文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毅敏

当前全球塑料产量正在逐年递增,在2018年已经达到3.5亿吨,而我国塑料产量占全球的30%,如果废弃塑料管理处置不当,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加快提升长江流域塑料污染管控能力,应做好以下文章:

促进区域协同,建立塑料污染管控专项协作机制。由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流域内各省级河长办建立长江流域塑料污染管控专项协作机制,省内各级河长办根据需要建立区域跨省塑料污染专项管控协作机制。

加强部门联合,严格塑料垃圾全过程管控。建立河长挂帅,各部门协同的塑料污染管控联动机制。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强化塑料垃圾联合巡查与监管。加强流域联合治理、监测、执法与生态补偿。

推进流域塑料污染监测评估与信息共享。制定全流域协调统一的塑料和微塑料监测评价指标、标准和技术方法;建立水域塑料垃圾长期跟踪监测体系及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长江流域塑料垃圾污染数据库,推动信息共享等。

推动建立长江流域塑料污染治理多方共商机制。搭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议事协商和协调协作平台,建立多方共商机制。

重视和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开展长江微塑料污染危害研究,高度重视固体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绿色高效可降解及全降解材料研发及成果转化,提高水体塑料污染治理水平。

深化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陈恋

流域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发力。在分段治理系统内部做好司法协作,将为全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积累成功经验和创造制度条件。

从跨区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到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跨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方面,探索设立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探索重点流域环境案件集中管辖;建设归口审理机制等;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方面,推动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建立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协作机制;推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多主体协作等。

目前,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有以下模式: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以重点流域保护为中心,重点省市开展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等。通过多项措施,初步形成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但同时存在未形成流域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不足。

今后,应以共抓流域大保护为前提,明确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主体;以流域环境整体性保护为基础,明确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案件管辖规则;以流域环境司法动态适应性为基础,设立司法行政机关协商机制;以流域环境司法有机协同性为基础,明确司法协作的执行机制;以流域环境司法专门化为基础,探索建立流域环境专门司法机构。

抓好赤水河源头治理彰显责任担当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谭鑫

近年来,云南加快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通过“4抓”做法,取得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存在“4很”主要问题。云南省委党校课题组深入赤水河流域进行调研,就抓好赤水河源头治理提出了“6大”建议。

当前,云南把保护治理好赤水河源头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的首要任务,系统编制《赤水河流域治理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倾斜支持,把赤水河源头保护治理摆在压倒性位置。依托抓实截污治水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绿色发展项目等3大支撑,推动赤水河源头治理取得较好进展。

同时,赤水河源头治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治理任务很艰巨、治理能力很弱、修复困难很大等。

目前,云南需要通过抓好生态“大保护”、污染“大治理”、绿色“大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试点”、源头治理资金“大支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大力度”等6个方面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例如,生态“大保护”方面,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绿色“大发展”方面,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行流域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农业种养加结构,着力培育一批赤水河流域生态有机产品和绿色产品规上企业。随着这些措施落地落细落到位,相信赤水河源头治理工作将会再上新台阶,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

推进总磷污染防控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民盟长江水利委员会委员会主委、长江科学院水资源所副所长 王永强

湖北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担负重要使命,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责任重大。

目前,总磷已经成为长江干流首要污染物,治理刻不容缓。湖北在恩施、宜昌等地开展了推进畜禽粪资源化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但总磷污染环境整治具有长期性与艰巨性,仍需不断改进与提升。

为进一步做好总磷污染环境治理工作,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狠抓总磷治理政策落实,法律法规牵头,推进总磷污染系统治理;其次,要全省统筹,系统性地一体化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制定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的规划措施与行动方案。

具体措施中,要推动涉磷化工园区升级,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企业集中连片经营,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要制定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为磷石膏规模化、高效高值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步伐;要搞好科研协同,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新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在磷石膏综合利用上的研究与创新工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有计划地利用合乎标准的磷石膏产品;加强磷石膏污染风险防控;将畜禽养殖纳入总磷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体系,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总磷污染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长江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攻坚战。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谭强明 整理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吴延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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