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拟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连同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交通畅咽喉强枢纽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审议意见、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报告、议案、决议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或表决。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转交、交办和办理结果评价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整合效能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罗毅、刘晓华、丁庆荣和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