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5日对外发布《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
“自试点启动以来,业务进展总体平稳。金融监管总局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决定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从试点转为正常业务,符合条件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销售渠道方面,通知规定,除传统渠道外,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其经营区域内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