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杨新元、陈丹华)10月27日,当阳市公安局、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当阳市人民法院启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今年3月20日,被告人陈某与朋友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王双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法院以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10月14日,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陈某属醉酒驾驶。10月25日,陈某被当阳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鉴于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在遵循法定程序与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决定启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
10月26日,承办检察官在一天内完成该案的讯问、审查、认罪认罚、起诉等工作。第二天,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法院判决,仅用2天时间,极大地减少了案件流转过程,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