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
会议拟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下旬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有:表决《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审议《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议案及其他。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交通畅咽喉强枢纽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罗毅、刘晓华和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常委会党组成员刘洪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