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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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宜昌市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

打造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检察样本”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林潇 摄

三峡日报讯(记者皮亚捷、田东明)11月2日,宜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在城区灯塔广场举行。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聚焦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依法能动履职,协同推进流域多元共治,6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省媒体推介报道200余次,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提供了“检察样本”。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就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作主题发布。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华,枝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雪松,猇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宜昌市人大代表、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驰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贤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宜昌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起点谋划,探索流域司法治理新路径。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及时制定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部署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建立“长江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设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工作模式,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不断提升流域司法治理专业化水平。成立12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对辖区内的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四个流域片区开展专项检察,通过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检查、问题大调研,办理涉流域刑事案件192件、公益诉讼案件267件、民事行政案件26件,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宜昌市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从全省302个项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

张晓华介绍,“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是宜昌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定位,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科学运用系统的观念和统筹的方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经过近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宜昌市检察机关探索出一套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办案经验和做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成效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为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干支流不统一的跨区域治理难题提供了检察治理样本。通过发挥检察监督一线串珠作用,打通了部门壁垒,推动流域执法从“九龙治水”向“协同共治”转变,切实提升流域执法司法效能。

当天,新闻发布会现场还开展了增殖放流志愿服务活动。会后,与会人员乘船实地调研宜昌市检察机关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治理成效及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品牌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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