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5人,实到4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决定草案,决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中旬在宜昌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草案)》议案的说明,分组审议了条例(修正草案)。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该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及内容调整方案》的说明、相关议案及审查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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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及内容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所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罗毅同志因临近退休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国斌强调,要更优质效推进地方立法,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确保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更大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工作站位、强化目标导向、增强统筹意识,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要更深情怀强化法律援助,着力在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要更高标准做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科学谋划、高效统筹、通力合作,确保大会顺利圆满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罗毅、刘晓华、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洪福、陈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金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