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中旬在宜昌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宜昌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昌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宜昌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昌市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授权主任会议另行决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