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社会救助持续推进清廉救助建设,全力打造“温暖救助”党建品牌,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努力让救助的时间更短、材料更少、对象更精准、帮扶更贴心,用心用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
主动作为力争便民利民
2023年,宜昌社会救助进一步推进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减少人为干预审核结果,防止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滋生;3月起,扩大居住地申享改革对象范围,将申请对象户籍从宜昌市扩大到全国范围,打破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政策的户籍限制。群众办理救助不断向“快办”“好办”前进。
为了让群众获得更有力的救助,宜昌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整合20多个部门组成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作用,利用“数据+大脚板”,多维瞄准低收入家庭,组合、叠加多种政策工具,一户一策实施综合救助。今年以来,从快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全面启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拓宽社会救助覆盖面。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政策纳入“单人保”范围。
召开全市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会,督促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轮训,着力补齐政策运用短板,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媒体宣传、公开公示栏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让困难群众多方位、多渠道了解社会救助政策,防止出现被收取“红包”“回扣”等问题,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严守底线打造诚信救助
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清廉救助”建设的实施方案》《宜昌市社会救助局2023年清廉单位建设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布救助标准、申办程序、所需资料、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等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强化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严格管理公示内容、方式和范围,保护个人隐私。建立诚信申报审查制度,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济状况信息无异常、公示期间无异议、已及时完整提交相关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的低保申请家庭,认定为诚信申报对象;实施信用管理,开展低保申请家庭或低保对象的失信情形界定,并进行记录管理,实现低保救助从入口到出口全周期信用监管。
持续开展过程监控,发挥免责清单导向作用,促进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秉持公心、履职尽责;规范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流程,确保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全过程纳入政务监督范围;强化近亲属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县级民政部门对近亲属备案的申请对象家庭100%开展入户核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每年接受纪委大数据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线索,抓好政策落实、问题整改。
动态管理强化监管力度
始终保持规矩意识,及时调整条件发生变化的人员。每月运用省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资源对新增救助对象进行信息比对;以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中心,开展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将死亡人员享受救助政策、重复享受救助政策等问题作为数字监督重点,“线上+线下”双线监督;建立资金发放三方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民政、财政、代发银行三方信息一致,同时,要求救助金发放数据、救助信息系统数据、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公开公示数据四个台账一致。
每年扎实开展年度核查,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农村重点监测对象、社会救助动态调整退出对象等,通过乡镇(街道)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100%入户核查,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防止出现“错保”“漏保”问题。将救助金一卡通保管情况纳入低保年度复核、入户走访的必核内容。
在严守规矩的同时,也保留“人情”的温度。在低保核算收入时扣减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为残疾、老年人豁免一定收入。增加重点救助幅度、单人保扩面为保障不足或是政策无法直接纳入的困难群众提供救助通道。同时,统筹专项救助有力解决群众特定困难。扶上马送一程,在困难群众脱困后继续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并长期保持动态监测。
宜昌社会救助对全社会公开咨询与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求助、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主动发现、主动求助、主动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底线公平。让廉洁成为救助最牢靠的底色,让社会救助的温暖更加深入人心。
三峡日报通讯员 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