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万春风 通讯员 王春雨 陈芸 王新星
兴山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以水网建设、流域综合治理为主要抓手,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网项目谋划和实施,着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河道管理和执法、移民安稳致富等,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任务。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结合河长制培训聘请法律专家对县乡村三级河库长普及宣贯长江保护法;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在机关、社区、学校、工厂和农村,采取开展法律宣教与咨询、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及公共场所LED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宣传标语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共发放宣传册、宣传折页等10000余份,制作法治宣传展板20余块、大型户外宣传牌3个;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开展洁河护水志愿服务活动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明确县乡村三级河库长149人,河库警长29名,形成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河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库巡查暂行办法和目标考核等五项制度,形成重点工作督办、河库长工作交办、履职提醒、经费保障、河库长+检察长等一系列工作运行机制,聘请13名民间河长、21名河长监督员,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全面完成22条县管河流、47条乡镇管河流、16座水库和7个中型灌区的划界任务,432处小微水体得到管护并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近三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40.34平方公里。通过实行河库巡查发现问题并整改、“清四乱”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目标。兴山县两件作品《色影香溪》和《夫妻河长》在2023年全省首届“守护幸福河湖 共享水美荆楚”短视频征集活动中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
严格水行政执法。扎实开展河库“清四乱”攻坚行动和碧水保卫战系列专项行动,2023年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开展河道安全保护专项执法,排查整改河库“四乱”问题23个,立案调查2起,依法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金423万元。特别是对平水两处砂场问题整改,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成立一百余人的执法工作专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强力拆除了涉河违法设施设备,清除了历史存量砂石,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落实最严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建立完善的水资源控制目标体系,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核定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强化取用水计量管理,累计完成40家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加强取水核查监管。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22年兴山县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积极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省、市、县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及节水企业75家,其中普安茶厂节水灌溉工程、兴发刘草坡化工厂工业用水循环利用项目荣获省级节水示范项目。
持续开展库区清漂、着力改善库区水质。县重点水域漂浮物清理处置工作由交通牵头,兴发集团负责实施。2023年累计共出动各级河湖长1348人、保洁员3180人,共4528人次,巡查里程1976公里,出动清漂船只12艘、挖掘机等设备25台套,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及坡岸垃圾共计1560吨,垃圾清运车230余车次。
破解砂石需求与禁采矛盾。自2017年5月,兴山县实行全面实施河道禁采,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汛前安全大检查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涉水涉河施工项目监管,大力实施河道岸线空间管控。同时,为有效解决县内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砂石需求,规范水电站取水坝等拦河工程和部分河段的疏浚清淤,由国有公司平台按水利、环保等部门相关要求规范设置砂石集并配送中心,限期消化处理堆放在河道岸线的存量砂石,规范河道疏浚清淤。严禁其它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河道疏浚清淤和砂石加工销售活动;从严加强涉河涉水项目建设监管,严防借项目建设之机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为规范河道管理,巩固河道治理和管理成效,高度重视2022年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河道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问题,2023年3月制定出台了《兴山县河道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县内河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县河道清淤及砂石综合利用的办法和程序。截至目前,已整合处置完成了全县各流域砂石料场(点),全县按流域设置了4个砂石集并配送中心。当前兴山县水利局正在抓紧对《兴山县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修编,按照县河道砂石分布情况,科学设置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划定禁采期、可采期,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和管理,并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严厉一切非法盗采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石加工和对磷矿尾矿及高铁洞渣进行综合加工利用,确保满足县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砂石料供应。
积极实施生态修复。积极整合三峡后续、中小河流综合整治、重点山洪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等项目资金,先后实施南阳河白沙河段、王家河、香溪河古夫河段、高岚河杨道河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洞口水库坝下生态修复项目;峡口集镇岸线、清水河小区、昭君贺家沟至昭君桥河段、昭君镇耿家河、香溪河昭君镇回水沱段等岸线及消落区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黄家河和高岚河孔子河段生态治理均已治理完成。通过实施项目治理,河道行洪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河库水质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兴山县境内大小溪河156条,水能蕴藏丰富,以国际小水电中心授予兴山县“小水电绿色发展兴山示范基地”为契机,近年来共创建35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2024年,还将创建2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兴山县把香溪河生态修复与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对香溪河全域实施生态修复,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提升。
按照生态优先要求,对全县85座小水电站全部实行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所有电站均按照不低于所在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泄放生态水,基本消除了因水电站造成的河道脱水、断流等流域性生态问题,全县156条河流实现了生态径流全覆盖。
由县属国有企业兴发集团所属电站牵头组建专业化维护团队,定期对电站设备进行维修和日常保养、起重设备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民营电站聘请该队伍参与电站日常维护,这样做到以大带小,既节约了成本,又让小规模的民营电站得到规范化的管理,共同推进兴山小水电的安全发展。目前全县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55座,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6座,二级1座,三级48座。
积极推进流域智能化和集约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建立古夫河、南阳河、高岚河三大流域集控中心,对各接入电站的全域视频监控,并接收运行数据进行智能化远程功率调节、机组启停、电压控制等操作。近年来,兴山县结合国家“十二五”“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投入大量资金,对部分电站进行自动化改造,使其具备智能化操控的功能,消除了老旧电站安全隐患,有效减轻电站值班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幅减少运行人员,部分电站已实现了无人值守,提高了电站发电效益。
结合“十三五”电站增效扩容生态修复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投资3.5亿元在重点流域开展生态修复,通过新建生态堰坝、生态护岸、河道禁采等措施修复水生态,彻底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实现“听得见水声,看得到水面,观得到水景”,有效改善了县域流域水生态,推动了旅游等绿色产业的发展。在南阳河建设集便民集市、旅游观光、娱乐健身于一体的水利科普馆;朝天吼和将军柱电站转换功能,将引水渠改造成人工瀑布,实现发电与旅游相结合,电站增收与生态相适宜。将军柱、朝天吼等35座电站被水利部评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成功创建高岚河、南阳河两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古夫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高岚河国家水利风景区被水利部作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予以推介。兴山县在发展与保护、小水电绿色发展与保障一河清水向东流之间找到了一条“共赢”之路。
本版图片由兴山县水利局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