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5日
  出版
首页
分享按钮
第A3版:时事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告

宜高综执(劳)公告送字[2024]1号

湖北聚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在经营中拖欠王菁雯、詹念、望俊义、韩倩君4名劳动者的工资共计27400元。以上事实有劳动者的调查询问笔录、《员工试用期合同》、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为证。因你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决定以劳动者的陈述金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你单位的欠薪金额。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7400元。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宜昌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编号为宜高综执(劳)改令字〔2024〕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本指令书送达。你单位如逾期未按本指令书改正违法行为,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2024年3月15日

Copyright @ 2006-2017 www.cn3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6002

鄂ICP备06002096号-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鄂)字008号

2024-03-15 宜高综执(劳)公告送字[2024]1号 1 1 三峡日报 c281968.html 1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