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杨绪东)为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近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当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的“入矫第一课”活动,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在“入矫第一课”上,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从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后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教育,提出将在法治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提供必要帮扶。随后,检察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初始教育,讲解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法定职能,告知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权利义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服从监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检察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监督,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入矫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核实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限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矫正小组成员、职责等有关事项。2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当场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将坚决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做一个合格公民。
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进行了现场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程序规范进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