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王倩、郑祥昊、谭杰红)6月19日,远安县一企业成功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预登记,成为全县首例。
据了解,此次出让方企业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规划调整,厂区内存有约20亩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存在闲置风险。同时,其供应链企业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短期难以落地,双方拟进行土地转让,但由于出让土地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转让受阻。
得知企业诉求后,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上门服务,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在交易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办理了预告登记。凭转移预告登记证明,企业可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突破了原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手续的瓶颈,大幅压缩了项目建设周期。
此次低效工业用地预转让盘活利用,既是远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能的重要实践,也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加快保障优质项目落地提供了生动的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