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唐世宝、刘严康)“本以为拖了多年的几万块钱没指望了,没想到有着落了。”近日,75岁的郑大爷拿到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支付其工资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文书后开心地说。
2018年开始,郑大爷在某物流公司从事保洁等工作。2021年,他因身体原因离职。经结算,该物流公司出具了工资欠条,所欠其工资27000元一直未支付。由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公司停业了,无奈之下郑大爷遂向远安县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者告知他申请县检察院支持其起诉力度更大,考虑到郑大爷身体原因,于是便代其来到县检察院申办手续。
经多方查询,承办检察官发现该物流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了某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时,于是立即与县总工会进行了沟通。
随后,承办检察官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找到该经理,经过耐心劝导,该经理表示自愿以该公司的财产分期清偿该笔债务,约定由该公司分期代为支付郑大爷的27000元工资款。县法院对双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