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宋钰杰,通讯员戈儒未、曾玉娴)“谢谢法官的高效办案和热情服务,质保金已到账,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某诉讼原告方为五峰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胡庆红送来锦旗,并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电力公司于2019年9月签订项目施工合同。2022年初,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建方建设工程公司向发包方电力公司开具了5700余万元的票据,但在质保期满后,电力公司仅支付5500余万元,未将扣留的质保金170余万元返还给建设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建设工程公司将电力公司起诉至五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庆红向原、被告两家企业发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让企业对司法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自评。从卷宗看,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案涉工程于2023年9月1日质保期届满,被告应当退还质保金,但双方却都表达了自身诉求与难处。
“我们是小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涉及员工工资发放,希望法院将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尽快办理。”原告在自评表中如是写道。“我们不是恶意拖欠,因目前正在对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核验,质保金返还条件尚未成熟。”被告解释道。
据此,承办法官胡庆红将该案的经济影响情形作出了黄色标注,并按“双向分级”评估制度要求,将评估贯穿立、审、执等各个环节,通过涉企“绿色通道”实施快立快审快结,并依原告保全申请,冻结了足额但对被告企业影响最小的银行账户。
后又经过实地调查、走访企业,结合该案事实证据,今年2月,五峰法院判决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全额质保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已按判决全部履行,该案顺利结案。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作为五峰法院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项目,自实施以来,五峰法院坚持“一案一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进行评估,及时问需企业,平等保护涉案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将司法活动对经营主体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有效规避“官司赢了,企业却垮了”的风险。截至目前,五峰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472件,平均办理期限36.08天,审限内结案率、评估率100%,响应诉求380余条,解决问题25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