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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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告

宜高综执(劳)公告送字[2024]6号

李岳平(身份证号430621197201133739):

经调查,你在“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邦普循环废旧电池循环利用项目”185#194#195#厂房土建施工过程中,拖欠洪林等20名劳动者工资总计73321元。以上事实有劳动者的调查询问笔录、欠薪明细表等证据材料为证。因你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至我单位,也未主动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决定以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你的欠薪金额。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在收到本指令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名劳动者工资73321元。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宜昌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编号为宜高综执(劳)改令字〔2024〕3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本指令书送达。你如逾期未按本指令书改正违法行为,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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