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瞰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在“邦普宜化配套原料及磷酸铁项目(选矿、硫酸、精制磷酸、公辅设施)-1308#”施工过程中,拖欠鄢丰军等18名劳动者工资总计173737元。以上事实有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欠薪明细表、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为证。因你单位不配合调查,我局决定以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你单位的欠薪金额。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8名劳动者工资173737元。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宜昌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编号为宜高综执(劳)改令字〔2024〕3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本指令书送达。你单位如逾期未按本指令书改正违法行为,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