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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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宜昌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地协同立法实现“一河共治”

①沮漳河蜿蜒流淌,滋养沮漳大地。三峡日报通讯员 刘在洪 摄

②沮河穿过当阳城区,河与城浑然一体。三峡日报通讯员 曹亚平 摄

③沮漳河枝江七星台段,风景如画。三峡日报通讯员 安超 摄

三峡日报讯(记者付江山、通讯员张志勇)10月15日,解读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在武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经省委批准,省市两级人大共同推进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此次协同立法开创了针对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为推动沮漳河“一河共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四地条例以制度协同为导向,努力在规划管控、保护目标、防治措施、执法尺度、保障监督、区域协作等方面实现协同,充分凝聚保护合力。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宜昌与襄阳、荆州、荆门三地密切协作,扎实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通过建立沮漳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一河共治”,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据了解,《宜昌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共九章五十四条,分别为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及附则。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条例秉持系统治理理念,重点从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落实省委决策,突出流域综合治理。条例将“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写入立法目的;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水安全保障”,实现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四水统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管控措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并明确规划包含的有关内容;明确要依法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条例聚焦调研中发现的执法主体不明、生态流量保障不足、农业面源污染较重等问题精准施策,对强化政府及其部门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等进行规范,并对排放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水产养殖尾水、违法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同时立足地方实际,在第十八条中专门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沮漳河流域分蓄洪民垸布局优化与建设管理,提升安全运用能力。

构建协同机制,推进流域共治格局。条例打破传统流域治理中条块分割、多头治理、分段管理、属地管理的单要素单目标治理模式,设置“区域协作”专章,具体规定了沮漳河流域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建立沮漳河流域协同执法机制和人大常委会协作监督机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同四市人大常委会一道,推进法规实施一体化,做好区域协同立法“后半篇文章”。

四地将协同制定条例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做到“一法一案”“一款一策”,确保法规实施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同时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法规制度解读,做好法规实施的协同监督,通过同步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协同立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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