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谭强明、通讯员刘睿)“这个项目是我们自己干的,价格好,速度快,比发包出去高效多了。”10月30日,在夷陵区龙泉镇双泉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尹刚指着眼前的文化广场告诉记者。
这一成效得益于省政府办公厅在2021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允许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由村委会自建自管,减少中间费用和审批环节。夷陵区响应号召,在龙泉镇部分村开展试点,推进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改革。
双泉村作为试点村之一,通过自建自管形式修建了文化广场。该项目仅用1个月时间就建成,比原定时间大幅提前,且成本从招投标预算的58万元降低至39.68万元,节省成本约30%。同时,项目还带动了村民就业务工190人次。
龙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春伟表示,此前农村小型建设项目需要统一招投标,成本高,效率低,现在村民们自建自管,取消了“中介”,降低了费用,而且每一笔账都公开透明,大家对项目的认可度更高了。
今年该镇的罗家畈村也尝了鲜,村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建自管,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通过自建自管,我们节约了30多万元,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一起建设自己的家园。”罗家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志春说。
农村小型项目建设自建自管,有效破解了乡村建设项目与需求脱节,建设与村民无关、建设主体不明等问题,有效激发了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夷陵区已完工16个项目,平均节约资金26.38%、缩短周期40天,群众满意度高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