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通过“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率先启用合法性审查专用印章,防止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实现市县乡三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在乡镇构建“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审查模式,基本解决基层合法性审查“谁来审”的问题;出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推动市、县、乡村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必经程序“一环不少”
去年10月,夷陵长江大桥快速化改造项目进入到江北引桥拆除阶段,夷陵长江大桥机动车跨江通道中断,大部分车辆将选择至喜长江大桥通行。为有效缓解至喜长江大桥通行压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至喜长江大桥采取高峰期机动车单双号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宜昌交警部门严格执行《宜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于当年9月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5天时间,市民以及社会各界提出1.3万余条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情报指挥作战大队大队长殷雪飞介绍说,支队成立了专班,对市民建议逐一进行分析研判。20多天里,支队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大部分点军区学校、小区、企业及政府部门走访调研。
最终,为尽量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曾经筹划的至喜长江大桥单双号限行举措暂缓实施。通过开通免费过江接驳公交、引导市民错峰出行、优化相关路口交通组织等方式,确保桥面交通保持畅通。
在宜昌,重大决策提交政府集体讨论前,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凡提交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缺少某个前置决策环节的,一律不予审查,确保政府决策科学、民主、依法、高效。
审查管理“一个不落”
宜昌推进合法性审查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格局,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着力构建合法性审查标准化体系建设,努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在合法性审查阶段,进一步理顺决策事项送审、登记、审查、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建立“三方联动、三重审查”模式,政府办、司法局及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事前联合研判,部门初审、政府法律顾问复审、司法局终审,形成程序完备、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在枝江市董市镇,该镇聘请优秀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并组建了“司法所负责人+法律顾问”法制审查队伍。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内外联动、优势互补,根据需要列席党政联席会、研判会等重要会议,对全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开展合法性审查。
9月初,枝江市董市镇党政办公会议拟将枝江市董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处房产无偿划拨给某镇属国有企业使用。董市司法所在开展合法性审查时发现保值增值责任风险问题,并在其建议下,该处房产采取了租赁的方式,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评估问效“一项不缺”
实现评估问效常态化,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坚持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原则,通过采取抽样调查、跟踪调查、专家评估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常态化评估。
2022年6月16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集中审议《2022年度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会议明确将《宜昌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要求规划编制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执行。
2022年11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6月发布的中期评估报告显示,《规划》确定的15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专业化队伍“一体联动”
通过制定《关于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宜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指引》《宜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开展常态化工作指导,经常性业务培训,提升单兵作战能力素质。
创新市政府“首席顾问+固定团队”法律顾问模式,制定《宜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推动实现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作用,着力打造一支懂合法性审查业务、善于合法性审查、精于合法性审查的力量,推动更好服务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决策事项再梳理、审查标准再细化,制定出台《宜昌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清单式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认定标准,全维度、全链条、全要素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三峡日报通讯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