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翔愚(身份证号码:420527198106281333):
经调查,你在邦普循环废旧电池循环利用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方光云等15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07425元,以上事实有劳动者的欠薪情况说明、调查询问笔录为证。因你拒不配合调查,决定以劳动者陈述金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你的欠薪金额。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你在收到本指令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5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07425元。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宜昌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编号为宜高综执(劳)改令字〔2024〕5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本指令书送达。你如逾期未按本指令书改正违法行为,你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