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昌市七届四次会议期间,全体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聚焦“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昌篇章”,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履职尽责。
截止2025年1月4日12:00时,共提交提案462件,其中,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275件,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工商联、市政协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界别、委员联组集体提案187件。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昌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提交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427件,其中并案20件,立案率为92.4%。经与提案者协商未予立案35件。在立案的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49件,占34.9%;政治建设方面提案17件,占4%;文化建设方面提案71件,占16.6%;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73件,占40.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7件,占4%。
会议期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的《关于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经市政协七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为建议案。
本次会议提案有三个特点:一是选题更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把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明确的重点任务作为提案建言的主攻方向。二是建议更实。提案者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所长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流域综合治理、“双集中”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改善、思想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整体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参与热情更高。立案的集体提案占立案总数的41.7%,覆盖政协各个参加单位。363名委员提交了提案,充分展现了广大市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和担当。通过提案,更好地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作用,更好地践行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更好地传递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昌篇章的信心和力量。
全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与本次大会提交的提案同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