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恒妍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蔡泽龙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你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一案(都劳人仲案字[2025] 110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发布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2:30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219号,联系电话:0717-4728372)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