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杨春艳)今年计划换新车的消费者迎来新利好,近日,我省发布《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问答》,在我省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并购买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新能源乘用车分档给予补贴9千元、1.2万元、1.5万元;燃油乘用车分档给予补贴7千元、1万元、1.3万元。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据了解,补贴标准与去年相比有些许变化,主要体现在置换补贴上,置换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分档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千元、1.2万元、1.6万元变成今年的9千元、1.2万元、1.5万元。
此外,今年12月31日前,凡在湖北省内购买东风岚图、东风猛士、东风奕派、东风风神、东风本田、莲花跑车等符合条件的对应车型(含新能源和燃油车),对应优惠额度从2024年的1000元、2000元、4000元,提高到2000元、4000元、6000元,同时,汽车消费券可与国家、省市相关促消费政策叠加使用。
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湖北省内开具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新车交付延期,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其中一项或两项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按2025年标准申请补贴。二是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7日期间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按2024年标准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