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16日反馈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宜昌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立规之地”政治责任,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推动城市能级、发展质效和城市竞争力、区域带动力加快跃升,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宜昌发展支撑。
《整改方案》在明确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3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二是聚力美丽宜昌建设,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以更大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化工园区环境隐患整治,加大涉磷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污水厂网、生态水网”共建工程;加强长江、清江生态环境治理,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保障河湖生态水量。以更大力度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化工、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监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工业、交通、建筑、生活四大领域噪声污染防治。以更大力度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控新增污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三是锚定典范城市目标,系统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细化落实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和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清单。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进一步加强长江岸线整治和保护修复,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关闭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排查整治,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大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壮大现代特色农业,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12520”现代化产业体系。
下一步,宜昌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宜昌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宜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