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洁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宗意与你公司因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公告送达当劳人仲决字〔2025〕76号裁决书。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湖北省当阳市东群路54号院内,电话:0717-3254990)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决事项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5年4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2.确认申请人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月;3.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2月至4月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21700.63元。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