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付江山、通讯员任轩)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下旬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有:审议《宜昌市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 )》;表决《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物流降成本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宜昌市 2022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专项工作评议相关事宜及其他。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磷石膏综合利用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晓华、丁庆荣、卢斌、郑兴国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