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1月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维护有明确规定,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建立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制度,这是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关键举措,是“十四五”期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行为。
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检验标准培训,指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护(维修)机构签订“诚信规范经营自律承诺书”。要严格监管执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或严重违法的机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资质。(通讯员宜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