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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警方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遛狗要牵绳 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三峡商报讯(记者陈飞、通讯员易华)10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即日起,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遛狗不牵绳不文明行为。市民在重点管理区即城区所有公园、小区等地,遛狗时必须束犬链、犬绳,其长度不能超过1.5米;清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包括但不限于斗牛犬、獒犬、秋田犬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文辉提醒,根据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首次违反的,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第二次违反的,公安机关将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第三次违反的,公安机关将对犬只进行收容。违反禁养犬只目录的,公安机关将收容犬只,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截至10月25日,市公安部门今年共查处养犬违法行为4440起,其中遛犬不牵绳3349起,犬只未登记127起,不佩戴犬牌245起,流浪犬695起,口头警告3808起,罚款5起,会同城管部门处理469起。

本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养犬要办证,外出要牵绳,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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