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昭君镇大武商行(王大武):
兴山县昭君镇大武商行(借款人),王大武(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码:420526******150012)于2023年7月13日与我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万元,合同编号为:420011315637864460,期限1年。该笔贷款未按时归还我行贷款本息,请贵公司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清偿所欠贷款本息。否则,我行将根据贵公司与我行签订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借款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要求贵方承担违约责任,以维护我行合法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苑支行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