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HJ 1410.1—2025)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16项标准”)。
16项标准包括1个总纲和15个不同门类水生生物的基本数据集。总纲规定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框架体系,以及基准推导所需的通用信息规范性表达。按照总纲规定的框架体系,其他15项基本数据集分别规定了不同门类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规范性表达。通用信息与不同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共同组成了基准推导所需的数据标准,为更好地开展环境基准研究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保障。
16项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联合28家科研单位共同完成。下一步,环境基准数据标准管理将率先试行生态环境部元数据注册管理,由法规与标准司具体组织实施,为生态环境系统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元数据注册管理提供经验。
(通讯员宜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