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盈瑞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宜伍劳人仲案字〔2023〕298号),申请人请求:1、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工资33565.6元;3、补发2022年工龄工资3600元;4、支付经济补偿金37800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