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本委受理吴红玲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宜伍劳人仲案字〔2023〕306号),申请人请求:1、支付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工资333332元;2、支付因公垫付费用30219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