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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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4版:社会

保障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

我市拟调整提高补贴标准

三峡日报讯(记者时刚、通讯员刘莉蓉)昨日,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为大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拟出台《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11月28日至12月27日,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申报程序、动态管理、服务机构认定、保障措施等。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补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低保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老年人,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体育场路36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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