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李洁)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开展全省“十佳刑事公诉庭”“十佳刑事出庭检察官”专项评选活动,经过基层院初评、市级院复评、省级院终评,最终评选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刑事公诉庭”和“十佳刑事出庭检察官”。其中,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刘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周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获评“十佳刑事公诉庭”;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潘昭晗获评“十佳刑事出庭检察官”。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新时代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公诉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队伍素能现代化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