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子龙路4号14栋楼(市政府院内原劳动服务公司宿舍楼,所有权登记在市人社局)将规范权属管理,予以收回,请该楼各住户于12月8日前将房屋清理、腾退,交回市人社局管理。逾期不腾退的,市人社局将代为登记、清理,12月31日前无人认领代为清退物品的,将作为废品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刘祖玉13997685995,该公告自11月22日起生效。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根据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子龙路4号14栋楼(市政府院内原劳动服务公司宿舍楼,所有权登记在市人社局)将规范权属管理,予以收回,请该楼各住户于12月8日前将房屋清理、腾退,交回市人社局管理。逾期不腾退的,市人社局将代为登记、清理,12月31日前无人认领代为清退物品的,将作为废品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刘祖玉13997685995,该公告自11月22日起生效。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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