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王春阳)近日,当阳市人民法院联合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在淯溪镇大河桥附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及土壤生态环境的普法宣传,并在全程监督下共向沮漳河水域增殖放流8万余尾鱼苗。
今年1月至3月,被告人林某、刘某、夏某在当阳市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使用“电打鱼机”、刺网方式违法捕捞渔获物,破坏渔业资源。经查,林某违法捕捞渔获物200余斤,刘某和夏某违法捕捞渔获物2540余斤,其中夏某非法获利1.4054万元,刘某非法获利约4500元。
随后,当阳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释法说理和调解,被告人林某、刘某、夏某的亲属表示自愿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