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陈琪与你(单位)工资支付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宜西劳人仲案字〔2024〕156号),已审理终结。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宜西劳人仲决字〔2024〕74号)。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宜西劳人仲公字〔2024〕8号
宜昌市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陈琪与你(单位)工资支付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宜西劳人仲案字〔2024〕156号),已审理终结。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宜西劳人仲决字〔2024〕74号)。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Copyright @ 2006-2017 www.cn3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6002
鄂ICP备06002096号-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鄂)字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