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即“网络红人”,又称“Internet celebrity”“Influencer(影响者)”或是“Micro-celebrity(微名人)”。网红是互联网信息化高速发展背景下的时代产物。网红经济是新经济,网红现象是新文化,网红群体是新业态新群体。
一个正能量充沛、专业与专注、创新与创造兼具的网红群体,能对公众进行正确的价值引领,创造可观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成为向上向善网络文化的推动者传播者。提升网红行为素养,引导其自觉肩负起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是推动网红群体健康、有序、长远发展的重要旨归。
明确自身发展定位
自媒体时代,网红起点不一,行业赛道竞争激烈,要实现长足稳定的发展,必须以“守正”为核心,增强自律意识,遵守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在明晰的社会定位中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持续前进的动力。
一是把握义利相济的平衡点,坚守遵规守纪的正道。市场经济下,追求商业利益无可厚非,但获取财富是建立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之上。网红发展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要流量更要行正道。
二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道德责任底线。法律是红线,不可逾越;道德是底线,唯有恪守。有的人在一夜暴富的幻想中迷失了自我,有的人在纸醉金迷的诱惑中黯然出局,让博眼球、博出位、博流量成为扭曲的价值取向。网红发展要不忘初心,常扪心自问“我是谁”,在享受互联网红利的同时,思考“我为社会做了什么”,积极反馈社会,实现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统一。
三是发挥率带引领作用,强化正向引导效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三观正、业务强、肯拼搏、能励志的网红,能对受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粉丝中激发正向引导力量。在鼓励引导网民积极向上、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确认了自我的社会价值。
创新优质内容生产
“内容为王”是互联网内容建设的恒定标准。网民增量终归会触及天花板,网红经济也存在有限容量。要破解流量焦虑,从同质化的竞争中“突出重围”,应始终把提高内容创作力吸引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只有紧扣网民关切与社会热点,持续创新产出优质作品,挖掘其特色价值与时代内涵,加强与受众沟通互动,提供需求连接、合理导向和情绪价值,才能不断满足受众对网红的需求与期待。
一是坚持长远发展理念。一时爆火不能代表长久的幸运,长期红利远比短期暴利更有后劲。要想从网红变“长红”,深耕赛道、持续经营、不断产出,才是“一切皆有可能”的序章。网红发展要有长远眼光和科学规划,聚力于特色品牌的缔造和高质量的口碑打造,持续输出高质量产品,而非急功近利,热衷于“一锤子买卖”。
二是提高内容价值含量。德为先,艺为本,要以优质的内容吸引更加广泛、更加优质的用户,优化受众体验,激发参与意识,产生口碑效应。网红传播主体与分众化传播客体双向互动,推动主流内容跨圈生产,可以促进优质内容的链条延伸。正确的价值导向、优质的内容产品、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康的网络生态,才能推动网红流量产生正向循环,让大流量和正能量相得益彰。
三是坚持终身学习。“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无论是格拉德威尔的“一万小时定律”,还是动人的行业成长故事,“有热爱+能坚持”始终是网红行业人才从入门走向成功的秘诀。要积极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业绩和口碑,让网红群体成为正能量的新业态新领域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争做正能量传播表率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踏踏实实地做好内容,干干净净地商业变现,是网红可持续发展之道。根据网红发展影响力调查,目前“双微一抖”、小红书、B站是网红使用频率最高的平台,短视频场域是网红发展的主赛道。董宇辉、房琪等国内知名网红被视为行业榜样,本地知名美食、航拍、公益博主也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正能量、创意、推广是被反复提到的关键词。
从以上调查可以得知,网红要唱响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好的内容创作是基础,拓展推广传播渠道是保障。短视频是目前受众覆盖面最广、流量影响力最大的传播渠道,网红的粉丝群体也多来源于此。网红自身大都有行业榜样,多是在短视频、直播等领域作出了突出成绩的正能量博主。
在行业精英的吸引和感召下,追求光、成为光、发散光已成为正能量网红发展的必经之路。网红群体持续产出优质内容,促进不同圈层联动,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更接地气;充当政民互动沟通的桥梁,畅通面向大众的传播渠道,形成和谐稳定、开放共享的网络舆论气场;传播网络精品力作,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中央“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湖北省网络文化节,“宜见钟情,心动宜昌”网宣全场景平台,行业部门、主流媒体等都在为网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倡导“争做中国好网民”榜样,在全社会的支持下,网红正能量传播之路必将越走越宽,主流意识形态领域也将持续守正创新,坚持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的舆论导向,为团结网民凝心聚力、推进网络文明建设、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发挥更加积极正向的网红作用。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谢乔)